我国公布《生物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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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讯记者程晖报道 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生物产业政策》)全文,《生物产业政策》围绕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提出了包括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5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生物产业政策》。会议强调,必须抓住世界生物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将生物产业培育成为我国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围绕这些目标,《生物产业政策》在财税政策上明确,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增长情况,要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生物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对完全可降解生物材料和经批准生产的非粮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热电等重要生物能源产品,国家给予适当支持。
    《生物产业政策》指出,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我国在新世纪把握新科技革命战略机遇、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制定上述若干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快把生物产业培育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生物产业集聚,促进生物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加速生物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和国际化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生物技术、产品和标准。
    《生物产业政策》要求培育若干个跨国经营的大型生物企业和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生物企业,形成若干个产业集聚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专业化分工特色显著的生物产业基地;加强生物技术专利保护和物种种质资源保护,提高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保障生物安全。

2013年4月1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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